6.2.1 电缆支架和桥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 电缆支架除支持工作电流大于1500A的交流系统单芯电缆外,宜选用钢制。在强腐蚀环境,选用其他材料电缆支架、桥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 金属制的电缆支架应有防腐蚀处理,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6.2.4 电缆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电缆及其附件荷重和安装维护的受力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6.2.5 电缆桥架的组成结构,应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6.2.6 电缆支架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6.2.7 电缆桥架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6.2.8 梯架、托盘的直线段超过下列长度时,应留有不少于20mm的伸缩缝: 6.2.9 金属制桥架系统,应设置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采用玻璃钢桥架时,应沿桥架全长另敷设专用接地线。 6.2.10 振动场所的桥架系统,包括接地部位的螺栓连接处,应装置弹簧垫圈。 6.2.11 要求防火的金属桥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规定外,尚应对金属构件外表面施加防火涂层,其防火涂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A 18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2.1 系屠条文6.2.1修改条文。原条文对电缆支架提出的要求,同样适合电缆桥架,故条文中补充“桥架”。
6.2.2 系原条文6.2.2修改条文。原条文中的电流取值“1000A”修改为“1500A”,与本规范第4.1.8条一致,也与《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2-2005第7.3.9条相协调。 6.2.3~6.2.6 系原条文6.2.3~6.2.6保留条文。 6.2.7 系原条文6.2.7修改条文。 1 实践证明,屏蔽外部的电气干扰,采用无孔金属托盘加实体盖板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2 在有易燃粉尘场所加火电厂的输煤系统,桥架最上一层装设实体盖板时,以下各层梯架上粉尘不易积聚,又利于电缆散热。 3 高温、腐蚀性液体或油的溅落等需防护场所使用的托盘,最上一层装设实体盖板,可增强防护措施。 6.2.8~6.2.11 系原条文6.2.8~6.2.11 保留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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