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 风景名胜区 landscape and famous scenery 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慈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6.0.2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nationa park of China 经国务院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条文说明
6.0.1 风景名胜区 简称风景区。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法走地域。按照风景资源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环境质量和风景区规模、游览条件的不同,分为国家、省和市(县)三级风景名胜区。 (1)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指经国务院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2)省级风景名胜区: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3)市(县)级风景名胜区:指经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6.0.2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我国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相当于海外的国家公园,其英文名称是national park of China。 6.0.5 风景资源 风景资源又称景观资源。 6.0.8 景区 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往往将整个地域空间划分成风景区——景区——景点——景物若干个层次,逐层进行规划。景区是对风景区按照风景资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览需求的不同而进行的空间划分。景区是仅次于风景区的一级空间层次,它有着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和明确的用地范围。景区包含有较多的景物,景点和景点群。 它与旅游中景区的概念不同旅游中的景区是对旅游区(点)或风景区(点)的一种泛称。 6.0.9 景观景观包括下列含义: (1)指具有审美特征的自然和人工的地表景色,意同风光、景色、风景; (2)自然地理学中指一定区域内由地形、地貌、土壤、水体、植物和动物等所构成的综合体; (3)景观生态学的概念,指由相互作用的拼块或生态系统组成,以相似的形式重复出现的一个空间异质性区域,是具有分类含义的自然综合体。 园林学科中所说的景观一般指第一种含义。 6.0.11 环境容量 指环境对游人的承载能力。一般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生态的环境容量:生态环境在保持自身平衡下允许调节的范围; (2)心理的环境容量:合理的、游人感觉舒适的环境容量; (3)安全的环境容量:极限的环境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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