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 火灾探测器的选型举例见表A.0.1 。
表A.0.1 钢铁冶金企业火灾探测器的选型举例
A.0.2 电缆区域火灾探测应采用缆式线型差定温探测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应采用双回路缆式线型差定温探测器组合探测。 A.0.3 线型火灾探测器的一个探测回路不应跨越2个及以上探测区域。 A.0.4 线型差定温探测器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逐层并宜采用正弦波接触式敷设;当保护区域的电缆需要经常更换或添加时,宜采用水平正弦波悬挂方式敷设。 2 悬挂敷设的线型感温探测器距被保护电缆表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大于300mm,在悬挂高度为300mm时,其定温报警温度与接触式敷设时的定温报警温度之差不应大于额定报警值的20%。 3 每个回路的探测器长度不宜大于120.0m。 A.0.5 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宜采用金属屏蔽型。 A.0.6 线型差定温探测器应满足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9℃、1.0m长度受热条件下的定温和差温准确报警的要求。 条文说明
A.0.1 火灾探测方法应根据设置场所的情况选择适宜的方式,它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效和可靠运行的基础。近十几年来,我国消防安全技术有了快速的发展,研制生产出了许多先进、可靠、经济的产品。为了方便设计,在总结了近几十年钢铁冶金企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运行和管理经验后,对探测器的选型推荐如表A.0.1所示。
A.0.2 火灾的早期探测是防止火灾蔓延和降低火灾损失的关键。线型定温探测器难以及时探测电缆温度的快速上升或外来火源引发的电缆火灾;光纤、光栅类线型感温探测器由于巡检时间长,并存在对直径小于10㎝的火源或热源无法检测等缺陷,不适用于电缆类火灾的探测;缆式线型差定温探测器可以在温度异常升高的初期及时报警。因此,本条规定电缆火灾危险场所应采用缆式线型差定温探测器。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规定,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采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探测器的组合,结合钢铁冶金企业的特点,本条规定应采用双回路组合探测。 A.0.3 设定探测分区的目的是为了迅速而准确地探测出被保护区内发生火灾的部位,如果线型火灾探测器跨越了探测区域,就无法准确地区分报警位置,甚至当一个分区的火灾报警设备出现故障时,会导致其他区域内的火灾报警系统无法工作,降低了系统的可靠性。尤其是对于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情况,更加要求准确报出发生火灾的部位,以便于启动系统进行火灾扑救。 A.0.4 电缆火灾的发生将经历温度升高→蓄热(受热)→产生可燃气体→产生可燃烟气→产生明火的过程,火灾早期探测的关键在于温度升高阶段。线型感温探测器较好的敷设方式是接触式水平正弦波,但这种敷设方式不利于被保护电缆的修护和检修。采用悬挂敷设方式时,可以避免对被保护电缆的维护检修的影响,但将相对降低对电缆火灾探测的灵敏度。为保证火灾探测的有效性,要求悬挂敷设的线型感温探测器距被保护电缆表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大于300mm,同时对报警温度也作出要求,即在悬挂高度为300mm时,探测器的定温报警湿度与接触式敷设时的定温报警温度之差不应大于额定报警值的20%。具体试验方式为:若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的额定报警温度为88℃,将1.0m长的线型感温探测器以正弦波水平敷设在一个加热板上,以不超过1℃/min的升温速率缓慢提高加热板温度,测得缆式探测器报警温度值,再将该缆式探测器沿垂直方向提高300mm后,仍按正弦波水平敷设安装,在探测器额定报警温度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再测得一个报警温度值,两个报警温度的差值不应大于额定报警温度值(88℃)的20%,即17.6℃。该性能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定。 A.0.5 考虑冶金企业内电磁干扰强度大,且环境恶劣复杂,易受机械损伤,因此推荐采用金属屏蔽型线型感温探测器,金属屏蔽层是指独立于探测信号传输导体,用于屏蔽电磁干扰的金属包裹层。 A.0.6 电缆火灾事故发生原因归纳起来有两个:一个是由于电缆过流、短路、绝缘老化或接头阻抗过大等内部原因引发的火灾;另一个是由于焊接火花、钢水泄漏等外界火源引起的火灾。本规范编制组对钢铁冶金企业发生的26例电缆火灾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火灾初期,电缆受热长度在1.0m或以下的案例有24例,如果线型感温探测器不能满足1.0m或以下准确报警的要求,则可能会造成会造成电缆火灾漏报警的严重后果。 线型感温探测器的报警温度会受到环境温度和受热长度的影响,线型感温探测器用于电缆火灾危险场所时,所处的局部环境温度可能达到49℃,因此予以明确规定。 以上性能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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