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的要求,由我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8—2000,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件《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编制而成。经建设部2000年12月21日以建标[200]282号文批准发布。 条文说明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 490号文的要求,《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由建设部主编,具体由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经建设部2000年12月21日以建标[2000] 282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本规范,《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的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有不够完善之处,请将意见函寄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 通信地址:西安市金花北路8号 邮政编码:710032。 本条文说明仅供部门和单位执行本标准时使用,不得翻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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