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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