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单层铝板、蜂窝铝板、铝塑复合板和不锈钢板在制作构件时,应四周折边。铝塑复合板和蜂窝铝板折边时应采用机械刻槽,并应严格控制槽的深度,槽底不得触及面板。
5.4.2 金属板应按需要设置边肋和中肋等加劲肋,铝塑复合板折边处应设边肋。加劲肋可采用金属方管、槽形或角形型材。加劲肋应与金属板可靠连结,并应有防腐措施。
5.4.3 金属板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板在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弯曲应力标准值应分别按下式计算。当板的挠度大于板厚时,应按本条第4款的规定考虑大挠度的影响。
(a)方板;(b)矩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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