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 过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0m。
6.6.2 过道的必要位置宜设置连续单层扶手,扶手的安装高度宜为0.85m。
6.6.3 套内应设置壁柜或储藏空间。
6.6.4 入户过渡空间内应设更衣、换鞋和存放助老辅具的空间,并应留有设置座凳和助力扶手的空间。
条文说明
6.6.1 老年人下肢及视力功能下降,行动迟缓,为使老年人能够借助拐杖、轮椅或在他人介护下行走,应保证足够的过道净宽。
6.6.2 要求在过道的必要位置设置连续扶手,也可设扶板,是因为其他居室空间的家具往往也能起到替代扶手提供撑扶的作用。而过道空间内无可抓扶的支撑物,特别是在晚间起夜时,连续扶手、扶板的设置是老年人可依赖的安全行走工具。
6.6.3 根据对我国老年人居住实态调查,多数老年人有保留旧物的习惯,而且存量较大。因此,在老年人居住建筑中,尤其是过道部位,应结合过道空间设置便于老年人使用的壁柜或储藏间。
6.6.4 入户过渡空间内合理布置更衣、坐姿换鞋和存放助老辅具的空间,可满足取放各种生活用品和适老用具的要求。在坐凳处安装助力扶手,可帮助老年人抓握扶手起身,方便出行前和入户后的坐姿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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