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场所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设备故障维修响应机制。
11.2 场所所属管理部门或权属单位应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11.3 对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行为应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
11.4 不应在场所内拆装、组装电动自行车。
11.5 场所线路维修改造应由取得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实施。
11.6 场所所属管理部门或权属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
11.7 场所发生火灾后,所属管理部门或权属单位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疏散人员,实施火灾扑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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