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 刨花板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9.0.2 刨花板项目单项工程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建筑物耐火等级、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符合表9.0.2的规定。 表9.0.2 生产的火灾危险类别及建筑物耐火等级、贮存物品火灾危险类别
9.0.3 刨花干燥设备必须配备灭火设施。 9.0.4 干刨花仓和砂光粉仓必须设置防爆设施。 9.0.5 在易产生火花的气力输送和除尘系统中应设置火花探测及自动灭火装置。 9.0.6 采用气力输送系统输送细小、干燥物料时,应有静电接地装置。 9.0.7 综合库房设计应按物料性质分别堆存。 9.0.8 原料堆场应设消防值班及工、器具室。 条文说明
9.0.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利于发生火灾时减少损失,必须严格执行。 9.0.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利于发生爆炸时减少损失,必须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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