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9.1 防火门监控器主机 维护要求: a) 外观应完好,无明显损伤; b) 监控器应能显示与其连接的电动闭门器和释放器的开、闭状态,并应有专用状态指示灯; c) 发生故障时,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d) 监控器主、备电源转换功能应正常。 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项:触发电动闭门器和释放器查看监控器工作状态。 c项:模拟部件故障,用秒表记录故障报警时间。 d项:进行电源切换测试。 6.19.2 电动闭门器、电磁释放器 维护要求: a) 电动闭门器、电磁释放器外观应完好; b) 电动闭门器、电磁释放器自动释放功能应正常; c) 电动门吸磁力吸合、释放功能应正常。维护方法: a项:目测,手动检查。 b、c项:操作电动闭门器、释放器和门磁开关令其动作,观察并记录试样和电动闭门器、释放器和门磁开关的状态。 6.19.3 控制功能 维护要求:试验防火门监控主机的控制功能。 维护方法:通过防火门监控器主机手动或自动启动电动闭门器(电动释放器),试验现场联动设备工作状态、防火门关闭情况及门磁开关信号输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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