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体布置及建(构)筑物防火设计应在工程设计说明中有专项说明,其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 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和设计范围说明。 1.0.2 建筑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 说明工程各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1.0.3 工程总体布置防火设计 1 说明枢纽相邻建筑物之间、以及与室外机电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 2 说明消防车道和救援设施设置。 1.0.4 建筑物防火设计 1 说明建筑内部主要部位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说明防火分区的隔离措施。 2 说明安全疏散设计。 3 说明工程室内、外装修的防火设计。建筑保温层的防火构造措施和材料的燃烧性能。 4 钢结构部位应说明主要构件所对应耐火等级的防火构造措施。 5 说明消防电梯的设置部位、数量、速度、载重并应在示意图中标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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