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厂房类型划分 1 地面厂房:电机层或安装间地面能直通外部道路,且有门窗直通大气的水力发电厂厂房或泵站厂房。 2 坝内厂房:设置在挡水坝体空腔内的水力发电厂厂房或泵站厂房。 3 地下厂房:设置在地下洞室内的水力发电厂厂房或泵站厂房。 2.0.2 审查水利工程各生产场所的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火灾类别和危险等级,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其中: 1 水力发电厂厂房、泵站厂房、室外变电站和室外开关站构架,不应低于二级; 2 通航建筑物和水闸,除卷扬启闭机室不应低于三级外,其余的不应低于二级; 3 独立的辅助生产建筑物,除机械试验室、电工修理间、机械修配厂、水工观测仪表室、水处理室和水化验室不应低于三级外,其余的不应低于二级; 4 综合的辅助生产建筑物,不应低于二级。 2.0.3 审查水利工程内部装修防火设计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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