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组团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规》防火间距的相关要求。在满足消防通道要求的前提下,因历史保护要求,防火间距满足《建规》相关要求确有困难时,应同时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1 应采用火灾模拟软件FDS建模,分析建筑着火后从房间门窗开口向周围区域的热辐射通量,并根据热辐射通量值高低对周围可燃物的不同影响,对方案措施进行验证,并提出提升耐火等级的标准要求和相关措施。 2 拟加强设置的消防设施应符合表 2.3.1.2 的规定:
表2.3.1.2 拟设置的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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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3.1.1 技术加强措施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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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3.1.2 当屋顶不满足建筑耐火等级不足一、二级相关要求时,加设喷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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