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循环水系统宜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并宜将监测数据上传至中央控制系统。
8.3.2 各用水点宜采用联动或自动控制。
8.3.3 多水源供回水工程宜设置供水调度系统。
8.3.4 采用成套设备时,设备本身控制宜与系统控制相结合。
8.3.5 系统补水宜采用恒压变量自动控制。
条文说明
8.3.1 循环水系统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实现自动控制,有条件时将监测数据上传至中央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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