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 城市规划图上标注的比例应是图纸上单位长度与地形实际单位长度的比例关系。
图2.5.3形象比例尺图式
2.5.4 城市规划图使用的比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2.5.1、2.5.2 除了与尺度无关的分析图以外,所有的城市规划图都应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比例要求绘制。图上必须标绘表示图形尺寸与实际地形尺寸比例关系的比例尺。
2.5.3 城市规划图在复制过程中,由于放大或缩小,图上的地形尺寸起变化,为避免文字标注的比例关系不能反映规划图放大或缩小后的比例数值,本《标准》规定,城市规划图要加绘形象比例尺。形象比例尺与图形一起复印,虽然放大或缩小,仍能真实反映规划图复印前的比例关系。为绘制和丈量的方便,形象比例尺每格的长度最好为整数。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