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1 夹套管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节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6节和第7章的有关规定。 7.8.2 夹套管安装前,应对预制的管段按照图纸核对编号,应检查各管段质量及施工记录,再对内管进行清理检查,并应在合格后再进行封闭连接及安装就位。 7.8.3 夹套管安装使用的阀门、夹套法兰、仪表件等,安装前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清洗和检验。 7.8.4 当夹套管外管经剖切后安装时,其纵向焊缝应设置在易检修的部位。 7.8.5 夹套管的连通管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连通管不得存液。 7.8.6 夹套管的支承块不得妨碍管内介质的流动。支承块在同一位置处应设置3块,管道水平安装时,其中2块支承块应对地面跨中布置,夹角应为110°~120°;管道垂直安装时,3块支承块应按120℃夹角均匀布置。
条文说明
7.8.5 水平夹套管的连通管为防止存液,安装时应注意:若输送汽态介质,应高进低出;若输送液态介质,应低进高出。连通管应焊在夹套的两端。 7.8.6 本条是对原规范相关内容的改写,增加了同一位置支承块的数量及安装的位置,以不妨碍管内介质的流动为原则。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