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1 当太阳能集热器受条件限制,倾角和方位角与本标准第5.4.4条和第5.4.7条规定偏差较大时,可采用增加集热器面积的方式进行补偿,面积补偿后实际确定的集热器总面积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AB——进行面积补偿后实际确定的集热器总面积(m2); AS——按本标准公式(5.4.2-1)或(5.4.2-3)计算得出的集热器总面积(m2); RS——面积补偿比(%),按表C.0.1选取。 C.0.2 若太阳能热水系统所在地区不是表C.0.1中的代表城市,可选取离所在地区最近的代表城市中的RS值。
表C.0.1 部分代表城市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补偿比R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