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作用效应 M——弯矩; M0——构件加固前的弯矩; N——轴心力; N0——构件加固前的轴心力; V——剪力; V0——构件加固前的剪力; σ——全部使用荷载作用下构件最大应力; σ1——扣除初始荷载的使用荷载作用下构件最大应力; σ0——不能卸载的初始荷载作用下构件最大应力; σf——垂直于角焊缝长度方向,按角焊缝有效截面计算的焊缝正应力; τ——剪应力; τf——沿角焊缝长度方向,按角焊缝有效截面计算的焊缝剪应力。 2.2.2 计算指标 E——钢材的弹性模量; f——钢材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f*——钢材抗拉、抗压和抗弯换算强度设计值; fwf——角焊缝的抗拉、抗压和抗剪强度设计值; f0——原结构钢材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fs——加固用钢材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fv——钢材抗剪强度设计值; fy——钢材屈服强度或屈服点的标准值; G——钢材的剪变模量; NE——欧拉临界力。 2.2.3 几何参数 A——毛截面面积或全部截面面积; An——净截面面积; A0——原构件的毛截面面积; An0——原构件的净截面面积; As——构件加固部分的截面面积; At——构件加固后的总截面面积,即A0与As之和; a——间距; d——直径; e0——等效偏心距; he——角焊缝有效厚度; hf——角焊缝焊脚尺寸; I——毛截面惯性矩; I0——原构件毛截面惯性矩; Is——构件加固部分的截面惯性矩; L——长度; L0——构件的计算长度; Ls——加固件焊缝延续的总长度; Lw——焊缝长度; Lws——加固焊缝实际施焊段的长度; W——毛截面抵抗矩; Wn——净截面抵抗矩; W0n——原构件净截面抵抗矩; t——板件厚度; λ——长细比; λ0——构件的相对长细比; ω——挠度; ω0——初始挠度; ωT——总挠度; ωw——焊接残余挠度; △ω——挠度增量。 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 t'——考虑抽样数量影响的计算系数; αN——压弯构件的弯矩增大系数; αv——新增钢筋混凝土的强度修正系数; βmx、βty——压弯构件稳定计算的等效弯矩系数; γ——截面塑性发展系数; ηm——受弯构件加固强度修正系数; ηn——轴心受力构件加固强度修正系数; ηv——受弯构件腹板粘钢加固强度修正系数; ψf——经验系数; ξ——焊接残余挠度影响系数; δ——考虑加固件间断焊缝连续性系数; φ——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φb——均匀受弯构件的整体稳定系数。 条文说明
2.2.1~2.2.4 本标准采用的符号及其意义,尽可能与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相一致,以便于在加固设计、计算中引用其公式,只有在遇到公式中必须给出加固设计专用的符号时,才另行规定,即使这样,在制定过程中仍然遵循下列原则:
1 对主体符号及其上、下标的选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通用符号标准》GB/T 50132的符号用字及其构成规则; 2 当必须采用通用符号,但又必须与新建工程使用的该符号有所区别时,可在符号的释义中加上定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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