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实腹式轴心受压、压弯和偏心受压的型钢构件加固应符合本章规定。 8.1.2 采用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型钢构件时,宜采取措施卸除或大部分卸除作用在结构上的活荷载。 8.1.3 型钢构件采用符合本标准设计规定的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后,在进行结构整体内力和变形分析时,其截面弹性刚度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 EtIt、EtAt、GtAt——分别为加固后组合截面抗弯刚度(N·m㎡)、轴向刚度(N)和抗剪刚度(N); EI0、EA0、GA0——分别为原有型钢构件的截面抗弯刚度(N·m㎡)、轴向刚度(N)和抗剪刚度(N); EcIc、EcAc、GcAc——分别为新增钢筋混凝土部分的截面抗弯刚度(N·m㎡)、轴向刚度(N)和抗剪刚度(N)。 条文说明
8.1.1 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法虽适用于加固各类压弯和偏压型钢构件,但它由于湿作业工作量大、养护期长、占用建筑空间较多,故一般仅用于需要大幅度提高承载能力的实腹式型钢构件加固。
8.1.2 采取措施卸载主要是为了减少二次受力的影响,从而可以收到较好的加固效果。 8.1.3 本条规定了对加固后结构进行的整体内力及位移分析,可采用叠加方法计算组合构件的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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