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基础垫层设计应满足管节结构受力和沉降控制的要求。
11.3.2 基础垫层压缩模量等计算参数宜通过载荷板试验获取。
11.3.3 管节基础垫层厚度不宜小于0.6m,且不宜大于1.5m。
11.3.4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沉管法隧道,管节基础垫层应进行抗地震液化验算。
11.3.5 先铺法基础垫层铺设整平高程允许偏差应为±40mm。
11.3.6 后填法管节临时支撑安装精度应符合表11.3.6的规定。
表11.3.6 分填法管节临时支撑安装精度
![]() 条文说明
11.3.2 管节沉降计算准确性依赖于参数的准确性,需要现场试验确定计算中的土体参数和计算方法合理性。
11.3.3 参考国内已建成沉管法隧道经验,不同类型的基础垫层最小厚度尚宜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不同类型的基础垫层最小厚度
![]()
11.3.4 位于地震区的沉管法隧道,当地震发生时,基础垫层一旦液化,将会丧失或降低承载力,产生超量沉陷或差异沉降;同时还将对管节产生一种浮托力,严重时导致结构发生损坏。因此,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沉管法隧道,管节基础垫层应进行抗地震液化设计。
11.3.5 碎石垫层铺设整平允许偏差的确定主要考虑是否影响沉放安装及基础处理效果,同时兼顾施工条件、工艺、工效以及成本等各方面。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