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1 风电机组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漏油危险的区域应设固定式自动灭火装置,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的有关规定。 15.3.2 风电机组发生火灾时,应手动或自动快速切出。 15.3.3 设置通风系统的风电机组应在系统的进风口处设置动作温度70℃的防火阀。当风电机组发生火灾时,防火阀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自动关闭。 15.3.4 风电机组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应具备状态监控和故障报警功能,其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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