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 本章适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纸、纸质壁纸、墙布等裱糊工程和织物、皮革、人造革等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13.1.2 裱糊与软包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 裱糊与软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饰面材料的样板及确认文件; 3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饰面材料及封闭底漆、胶粘剂、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13.1.3 软包工程应对木材的含水率及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13.1.4 裱糊工程应对基层封闭底漆、腻子、封闭底胶及软包内衬材料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裱糊前,基层处理应达到下列规定: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 粉化的旧墙面应先除去粉化层,并在刮涂腻子前涂刷一层界面处理剂;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石膏板基层,接缝及裂缝处应贴加强网布后再刮腻子; 5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空鼓、酥松、裂缝和泛碱;腻子的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3MPa; 6 基层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达到本标准第4.2.10条高级抹灰的要求; 7 基层表面颜色应一致; 8 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 13.1.5 同一品种的裱糊或软包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裱糊或软包面积每30㎡计为1间。 13.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裱糊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间,不足5间时应全数检查; 2 软包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间,不足10间时应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13.1.1 软包工程包括不带内衬软包、带内衬软包,不带内衬软包也称为硬包。
13.1.2 近些年,随着人们对环保认识的逐步提高,对空气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装修材料释放的有害物质越来越重视,大多数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已成为型式检验的常规项目,检测技术也越来越完善。故要求对饰面材料及封闭底漆、胶粘剂、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进行检查。 13.1.3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规定了装饰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复验内容,要求室内用人造木板必须测定甲醛释放量。对木材含水率进行复验主要是为了防止木材变形。 13.1.4 基层质量直接影响裱糊质量,如腻子有粉化、起皮,或基层含水率过高,将会导致壁纸、墙布起泡、空鼓;如不封闭基层,则基层泛碱会导致壁纸、墙布变色;基层颜色不一致,对遮盖性不好的壁纸墙布,会导致表面颜色的不一致;基层的表面平整度将会直接影响裱糊后的视觉效果,甚至会有放大缺陷的作用。故要求裱糊基层的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达到本标准第4.2.10条高级抹灰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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