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图样上的尺寸,应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图11.1.1)。
![]() 图11.1.1 尺寸的组成 ![]() 图11.1.2 尺寸界线 11.1.4 尺寸起止符号用中粗斜短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宜为2mm~3mm。轴测图中用小圆点表示尺寸起止符号,小圆点直径1mm(图11.1.4a)。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箭头宽度b不宜小于1mm(图11.1.4b)。 ![]() 图11.1.4 尺寸起止符号 条文说明
11.1.4 尺寸起止符号还保持原规定:一般情况下均用斜短线,圆弧的直径、半径等用箭头。轴测图中用小圆点、效果还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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