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 半径的尺寸线应一端从圆心开始,另一端画箭头指向圆弧。半径数字前应加注半径符号“R”(图11.4.1)。
![]() 图11.4.1 半径标注方法 ![]() 图11.4.2 小圆弧半径的标注方法 ![]() 图11.4.3 大圆弧半径的标注方法 11.4.5 较小圆的直径尺寸,可标注在圆外(图11.4.5)。 ![]() 图11.4.4 圆直径的标注方法 ![]() 图11.4.5 小圆直径的标注方法 条文说明
11.4.1 本条强调了半径符号R的加注,注意“R20”不能注写为“R=20”。
11.4.4 根据本条规定,注意“φ600”不能注写为“φ=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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