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信息系统构建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需求分析; 2 系统总体设计; 3 系统详细设计; 4 系统编程; 5 系统试运行。 7.3.2 需求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的功能需求; 2 系统的性能需求; 3 系统的设计约束; 4 系统的属性,包括安全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可移植性和警告等内容; 5 系统的外部接口。 7.3.3 系统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的目标,系统总体结构; 2 子系统的划分和模块功能设计; 3 系统结构设计、系统空间数据库的概念设计; 4 系统标准化设计; 5 系统的软件、硬件配置和网络设计; 6 系统开发计划; 7 系统测试计划。 7.3.4 系统详细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界面设计; 2 子系统的划分和设计; 3 模块的划分和设计; 4 各类数据集的设计; 5 数据库存储和管理结构设计; 6 信息共享设计。 7.3.5 系统应根据设计进行功能开发、测试,测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15532的相关规定。 7.3.6 系统应在管线数据集成的基础上试运行。系统试运行应检验系统功能和性能。 7.3.7 信息系统构建使用的管线数据库,建立过程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条文说明
7.3.1 本条规定了系统构建的主要内容。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复杂工程,应遵循一定的工作步骤,建立相应的工作内容。每个内容都需要使用方和实施方密切合作,共同配合,才能确保系统的成功。
7.3.2 本条规定了系统需求分析的工作内容。需求分析是系统构建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通过需求分析确定系统的功能需求、性能需求、设计约束、属性和外部接口,以便进行软件开发和今后系统的应用。需求分析完成后,应编写需求分析报告,并经使用单位确认。 7.3.3 本条规定了系统总体设计的工作内容。总体设计是根据需求分析后系统应到达的目标来规划系统规模,确定系统的组成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要规范项目的实施安排计划、测试计划等技术内容。 7.3.4 本条规定了系统详细设计的工作内容。详细设计是系统构建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系统构建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内容包括系统中各子系统的划分与设计,软件模块的划分与设计,数据集的设计,数据库存储和管理结构的设计以及信息共享设计。 7.3.5 本条规定了系统功能开发、测试的要求。测试包括功能、性能、压力等测试,确保系统达到设计的各项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15532的相关规定。 7.3.6 本条规定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试运行的要求。在完成数据集成后,进行系统试运行,进一步检验系统功能和性能。 7.3.7 本条规定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构建使用的管线数据库的要求。在信息系统构建中应对使用的管线数据库进行检验,管线数据库的管线数据内容、分类、编码、分层、结构表等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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