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1 非机动车使用者在交叉口不允许驶入的范围,应设置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13.7.2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专用左转弯相位信号控制的较大交叉口,宜设置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2 其他需要规范非机动车行驶轨迹的交叉口,可设置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13.7.3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应由禁驶区边界线和停止线两部分组成,禁驶区边界线应为黄色虚线,宽度应为20cm,线段长应为100cm,间隔应为100cm;停止线应为黄色实线,宽度应为20cm,长度不应小于相应非机动车道宽度。 13.7.4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的设置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进口道无专用右转车道时,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界线宜和导向车道线的外侧线对齐; 2 当进口道有专用右转车道时,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界线宜和右转车道导向车道线的内侧线对齐; 13.7.5 T形交叉路口可设置扇形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图13.7.5)。
图13.7.5 T形交叉口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设置示例 条文说明
13.7.2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实际上要求非机动车左转通过两次停车来实现,如果非机动车较多可能导致左转等待非机动车在交叉口积压过多,从而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这时不应设置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而应该设置专用左转信号相位让非机动车直接左转。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