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14.7 实体标记

2024-12-4 15:42| 发布者: LooTan| 查看: 23| 评论: 0

摘要: 14.7.1 在道路限界范围内的上跨桥梁的桥墩、分隔物、收费岛、人行道安全岛或导流岛、灯座、标志基座及其他可能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的立体实物表面上,应设置实体标记。14.7.2 实体标记标线应由多组黄黑相间的倾斜线条组成,线宽及间距应均为15cm,应由实体中间以45°角向两边施划,向下倾斜的一边朝向车行道。14.7.3 实体标记宜设置于道路建筑限界范围内的构造物实体表面上,设置高度应涂

14.7.1  在道路限界范围内的上跨桥梁的桥墩、分隔物、收费岛、人行道安全岛或导流岛、灯座、标志基座及其他可能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的立体实物表面上,应设置实体标记。

14.7.2  实体标记标线应由多组黄黑相间的倾斜线条组成,线宽及间距应均为15cm,应由实体中间以45°角向两边施划,向下倾斜的一边朝向车行道。

14.7.3  实体标记宜设置于道路建筑限界范围内的构造物实体表面上,设置高度应涂至距路面2.5m以上。

14.7.4  车行道分隔物面对行车方向的端头,宜设置实体标记。

14.7.5  实体标记宜采用Ⅳ类、Ⅴ类反光材料制作,设置应按本规范第14.6.4条的规定。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上一篇:14.6 立面标记下一篇:15 其他标线

相关阅读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6-14 12:43 , Processed in 0.15456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