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在输气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和改建输气管道工程设计。 1.0.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节约用地,并应处理好与铁路、公路、输电线路、河流、城乡规划等的相互关系; 2 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材料; 3 应优化设计方案,确定经济合理的输气工艺及最佳的工艺参数; 4 扩建项目应合理地利用原有设施和条件; 5 分期建设项目应进行总体设计,并制定分期实施计划。
1.0.4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3 本条说明如下: 1 本规范充分考虑了输气管道建设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节约用地,处理好与铁路、公路、输电线路、河流、城乡规划等的相互关系。同时,也要求输气管道工程设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本规范的使用人员要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以确保管道建设的合规性。 2 本规范要求输气管道工程设计不断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吸收新的科技成果,以推动我国管道建设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但要符合国情,注重实效。 3 对大中型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一般都要进行优化设计,以此确定最优的工艺参数。对小型输气管道项目,如改扩建、管道长度短、站场工艺流程简单等项目往往不具备做优化设计的条件。 4 扩建项目要处理好利用与扩建的关系,合理、充分地利用原有设施,以利于节省投资和方便运行管理。同时,扩建项目应做好安全措施,如收集原有埋地管道位置的资料,动火点、连头点的选择与安全,扩建施工场地与原设备区的隔离等。 5 分期建设的项目需要进行综合分析,进行总体规划和设计,制定分期实施计划。总体规划和设计应为后期工程的设计和建设留有余地和创造条件,确保前期工程设计和建设成果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将后期工程的建造对前期建设成果的影响降至最低。 1.0.4 本规范只编写了输气管道的主体工程部分,而防腐工程、穿跨越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供电及输电线路工程(输气站外部供电的输电线路)等有关设计,应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本规范在条文和条文说明中引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标准规范,请使用人员密切关注其更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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