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输气管道应设置测量、控制、监视仪表及控制系统。 8.1.2 输气管道应根据规模、环境条件及管理需求确定自动控制水平,宜设置监控与数据采集(SCADA)系统。 8.1.3 监控与数据采集(SCADA)系统宜包括调度控制中心的计算机系统、管道各站场的控制系统、远程终端装置(RTU)以及数据通信系统。系统应为开放型网络结构,具有通用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8.1.4 仪表及控制系统的选型,应根据输气管道特点、规模、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要求,经方案对比论证确定,选型宜全线统一。 条文说明
根据安全及管控需求,国内外在输气管道中采用SCADA系统已经属于成熟技术。考虑规范的通用性,小型管道、支线管道需结合项目的情况决定其控制水平,因此本次修订采用“宜”。 8.1.3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及管道工程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规范》GB/T 50823规范性附录B.1.2编制。运行复杂及重要的输气管道SCADA系统宜单独设置调度控制中心,小型输气管道、支线输气管道,其调度控制中心可由其中一站场控制系统通过完善功能来承担。 8.1.4 仪表及控制系统的选型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及管道工程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规范》GB/T 50823和《油气田及管道工程仪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GB/T 50892的有关规定。通常在设计前期主要针对输气管道关键设备如流量计量仪表、压力控制设备、在线分析仪器、站场控制系统等进行。考虑到国标的通用性及管道建设可能存在的阶段性,本次修订采用“宜全线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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