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聚合物乳液的质量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聚合物乳液的质量
7.2.2 配制聚合物水泥砂浆时,应选用已经添加助剂的阳离子氯丁胶乳、聚丙烯酸酯乳液或环氧乳液。 7.2.3 配制聚合物水泥砂浆的水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氯丁胶乳水泥砂浆中的水泥应选用标号为P.O 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标号为P.Ⅰ 42.5和P.Ⅱ 42.5的硅酸盐水泥。 2 聚丙烯酸乳液水泥砂浆中的水泥应选用标号为P.O 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标号为P.Ⅰ 42.5和P.Ⅱ 42.5的硅酸盐水泥。 3 环氧乳液水泥砂浆中的水泥应选用标号为P.O 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标号为42.5的硫铝酸盐水泥。 7.2.4 聚合物水泥砂浆的细骨料应采用石英砂或河砂。砂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有关规定。细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 细骨料的颗粒级配
注:细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涂层厚度或灰缝宽度的1/3。 7.2.5 聚合物水泥砂浆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表7.2.5的规定。 表7.2.5 聚合物水泥砂浆制成品的质量
7.2.6 聚合物水泥砂浆原材料和制成品质量的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7.2.2 配制聚合物水泥砂浆时,为提高产品防腐性能及稳定性,需要在聚合物中添加一定的助剂。阳离子氯丁胶乳加入的助剂包括稳定剂、消泡剂、促进剂、pH值调节剂等;聚丙烯酸酯乳液加入的助剂包括稳定剂、消泡剂等;环氧树脂乳液加入的助剂包括消泡剂、促进剂、滑石粉等。聚合物加入助剂的比例应根据聚合物供应商提供的配比为准。建议施工单位采用包含助剂改性的聚合物,这种改性的聚合物在工厂按标准化生产,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施工性能都有极大的保证,工程质量会随之提高。而在施工现场加入各种助剂,往往受各种因素影响,很难准确掌握加入量,又无设备充分乳化,从而使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因此购买聚合物时应了解清楚助剂的加入情况,优先选择加入助剂的聚合物。 7.2.4 配制聚合物水泥砂浆所使用的细骨料应优先使用石英砂,尤其是作为防腐蚀材料,使用河砂应严格控制含泥量及杂质的含量,不得使用风化砂和极细颗粒含量高的砂子。聚合物水泥砂浆砌筑块材时,砂子中不得含有大于2.36mm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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