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宜依据其工程规模、设计阶段、项目组成和重要性,并宜具备下列设计基础资料: 1 赤泥量及赤泥的化学成分、物理力学性质资料; 2 赤泥浆的压滤试验资料; 3 赤泥附液的水质分析资料; 4 赤泥水力输送试验或流变学试验资料; 5 赤泥土力学试验资料; 6 赤泥筑坝试验资料; 7 气象及水文资料; 8 赤泥堆场库区、坝址、排水构筑物沿线、筑坝材料场地和赤泥输送管槽线路的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资料; 9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料; 10 地震资料; 11 赤泥堆场上下游居民区、重要设施及经济调查资料; 12 赤泥堆场占用土地、房屋和其他设施拆迁及管道穿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的协议文件;13 环境影响评价资料。 3.1.2 提供的设计文件中应有专供企业生产管理使用的设计要点说明及主要图纸。设计要点说明及主要图纸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赤泥堆场设计总坝高、总库容、等别,赤泥堆场总平面图和纵剖面图; 2 赤泥堆场布料方式及要求、赤泥堆积坝堆积方式及要求、堆积坡比控制、坝坡覆土植被及排水要求,赤泥堆积坝平面图、剖面图; 3 赤泥堆场不同运行期防洪标准及最高洪水位、最小安全超高及最小滩长的控制标准; 4 赤泥堆场排洪构筑物形式、尺寸及运行和封堵要求; 5 赤泥工艺参数:赤泥量及粒度、赤泥含水率; 6 赤泥输送、回水系统图; 7 赤泥堆场安全监测和环保监测系统设置及运行要求;
8 其他应说明的内容和附图。 条文说明
3.1.1 对于新建企业,设计前取得本企业实际矿石加工试验产生的赤泥有困难时,可收集矿石产地接近、生产工艺类似的已投产的其他企业的赤泥试验资料作为设计依据,待本企业投产后产生赤泥,再进行试验和校核。 3.1.2 赤泥堆场建成投产后的运行过程也是其建设过程的延续,因此在施工图中应有专供堆场生产管理使用的设计说明及有关图纸,作为堆场生产运行的主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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