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堆场地基处理应为赤泥堆存提供稳定的基础。 10.2.2 赤泥堆场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处理后的地基在赤泥荷载作用下其沉降变形量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2 当场区地下水位较高时,地基处理应对场区地下水进行有效疏排和导气; 3 地基处理应对可能导致赤泥泄漏的通道采取有效封堵措施。 10.2.3 库区为湿陷性黄土地基时,视具体情况可采用挖除、翻压、预浸水、强夯、灰土挤密桩的方法处理。 10.2.4 库区存在软弱土地基时,可采用下列方法处理: 1 当软弱土层厚度不大,且埋深较浅时,可采用挖除换填的方法处理; 2 当软弱土层厚度较大,视具体情况可采用镇压、预压、打砂井、插排水板、抛石挤淤、爆破挤淤、振冲的方法处理。 10.2.5 库区存在可能液化土层时,视具体情况可采用挖除、加强排水、振动压密、强夯、振冲、设置砂石桩的方法处理。 10.2.6 库区存在采空区时,视具体情况可采用强夯、水泥灌浆的方法处理。 10.2.7 库区位于岩溶发育区时,其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处理设计前应了解堆场区域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特点,确定本堆场的地下水流向和可能渗漏通道及其影响范围; 2 地基处理设计应注意场平后各岩溶发育点高程的变化,区分需要处理的岩溶发育点和无须处理的岩溶发育点; 3 岩溶地基处理应按从低到高的顺序逐层处理; 4 场平后顶板埋藏深度不大于2m的岩溶发育点宜开挖揭露,再视其深浅宽窄,在清除充填物后,依次回填块石、碎石并夯实,开挖后顶面以下2m则填毛石混凝土至顶面,再在表面喷覆C15混凝土,厚度不小于300mm; 5 落水洞处理后应从洞中引出通气管,连接到地下盲沟内集水管或沿地形敷设到边坡上; 6 场平后顶板埋藏深度大于2m的隐伏溶洞,宜采用注浆的方法治理; 7 堆场底部宜设置网状的排渗导气盲沟,盲沟内回填块石、碎石,并在盲沟内埋设穿孔的排渗导气管,并与落水洞处理中引出的通气管连通;
8 当库区内存在断层时,其处理方式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确定。 条文说明
10.2.1 本条规定了地基处理的总体要求。防渗层是赤泥堆场重要的环保设施,其可靠性不但取决于土工膜膜材质量和施工质量,也取决于膜下地基的密实度和稳定性。 10.2.2 本条规定了赤泥堆场地基处理的主要设计要求。 1 本款是地基的密实度要求。地基不均匀沉降过大将导致防渗层的撕裂破坏,故地基处理应将堆场底部在赤泥荷载作用下的不均匀沉降消减到设计允许范围内。 2 本款是堆场位于地下水位较高地区时,对地下水的疏排要求。一般可采取设网状碎石盲沟、导气管等措施来防止地下水位变化对防渗层的破坏。 3 本款是堆场的防漏要求。 10.2.7 本条是对岩溶地基的处理要求。 1 岩溶地区地质条件复杂,赤泥附液泄漏的可能性较大,故设计前需详细了解堆场区域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特点,通过连通试验、示踪试验等手段确定本堆场的地下水流向和可能渗漏通道及其影响范围,通过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明岩溶发育的范围、规模、深度、充填情况等,以在设计、施工中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2 在地基处理设计中,宜在地质剖面图上标示场地平整线,选出需要处理的岩溶发育点。 3 由于勘察精度的局限,详细勘察后施工中仍可能发现新的岩溶发育点,故施工中应将勘察和施工发现的待处理的岩溶点汇总后逐一标识出来,按高程顺序逐层处理。 4 本款是埋藏较浅的溶洞的处理要求。 5 本款是落水洞的处理要求。有些落水洞是与地下岩溶管道连通的,设置通气管可防止地下水位的涨落对防渗层产生顶托或真空吸陷破坏。 6 本款是埋藏较深的溶洞的处理要求。 7 本款规定的目的是有效疏排堆场地下水,保护防渗层。 8 有些断层为非活动断层,且充填物胶结良好,这种情况下无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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