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砌体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并应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5.1.2 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有关规定划分。 5.1.3 砌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的要求。 5.1.4 砌体结构设计时,应分别对墙体结构进行使用阶段和施工阶段作用效应分析,并确定其最不利组合。 5.1.5 砌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有关规定确定。 条文说明
5.1.1 本规范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墙体结构设计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原则,设计式采用荷载分项系数和材料性能分项系数表达形式。 荷载分项系数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砌体结构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应不小于1.6。 5.1.3、5.1.4 墙体材料的种类繁多,砌体的受力性能各有不同。为了保证理论计算结果与结构的实际工作状态相符合,结构分析和承载力计算中所采用的基本假定、计算模型、相关计算参数的取值及构造措施等均应有理论和试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 5.1.5 目前常用墙体可分为承重墙体和自承重墙体,承重墙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自承重墙体及外墙保温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可按易替换构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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