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接闪器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接闪器的布置形式、安装高度、保护范围; 2 接闪器使用的材料、规格,接闪器与引下线的连接。 6.2.2 引下线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引下线的材料、规格、数量、间距及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单体古建筑的引下线接地电阻的平衡度; 2 引下线的断接卡的设置及接触电压防护措施。 6.2.3 接地线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接地线的材料、规格、数量; 2 接地线的安装位置、安装形式以及与接地装置的连接和接地电阻值。 6.2.4 接地装置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接地装置接地体的填埋深度、敷设长度及敷设形式、接地体材料、规格,地下接地体的连接工艺、防腐措施等; 2 接地装置在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通道处时的防跨步电压措施; 3 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 4 被开挖地面的复原。 6.2.5 等电位连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金属管线、设备外露导体及线缆外屏蔽层的等电位连接的连接状况; 2 等电位连接的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及连接工艺和过渡 电阻值。 6.2.6 电涌保护器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供电系统的接地形式、电涌保护器接入系统的模式、被保护设备端口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电涌保护器的型号、电涌保护器最大持续运行电压Uc、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Up值; 2 电涌保护器的参数与接入系统的协调一致性; 3 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的规格、长度、安装工艺。 6.2.7 安装施工工艺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防雷工程各部分的安装、施工工艺; 2 古建筑原貌的保护。 条文说明
6.2.1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 6.2.2 引下线需要特别重视防接触电压的安全措施。 6.2.4 接地装置的验收应查看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的图片资料),填写相关参数。 6.2.6 电涌保护器 1 供电系统的接地形式为TN(TN-S、TN-C-S、TN-C)系统、TT系统、IT系统;电涌保护器接入系统的模式见表6: 接线形式取决于受保护设备按防间接接触分类的类型(如Ⅰ类设备一有PE线的带金属外壳的设备;Ⅱ类设备一双重绝缘不带PE线的设备),如果设备不接地则L(或N)线对PE线间就不需要安SPD,而L-N之间的SPD则是需要的。 表6 电涌保护器接入系统的模式
接线形式1:接在每一相线(和中性线)与总接地端子或总保护线之间。 接线形式2:接在每一相线与中性线之间和接在中性线与总接地端子或保护线之间(对三相系统可称为“3十1”形式,对单相系统可称“1十1”形式)。 2 电源电涌保护器的Uc、Up值应与低压配电系统U0及被保护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协调一致。信号电涌保护器其传输性能应满足电子设备的传输要求。电子系统信号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速率、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形式、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电涌保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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