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 在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站中,宜装设两台容量相同可互为备用的站用变压器,每台站用变压器容量应按全站计算负荷选择。两台站用变压器可分别接自主变压器最低电压级不同段母线。能从变电站外引入—个可靠的低压备用电源时,亦可装设一台站用变压器。 当35kV变电站只有一回电源进线及—台主变压器时,可在电源进线断路器前装设一台站用变压器。 3.6.2 按规划需装设消弧线圈补偿装置的变电站,采用接地变压器引出中性点时,接地变压器可作为站用变压器使用,接地变压器容量应满足消弧线圈和站用电的容量的要求。 3.6.3 站用电接线及供电方式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站用电低压配电宜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系统,宜采用动力和照明共用的供电方式,额定电压宜为380V/220V。 2 站用电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每台站用变压器宜各接一段母线;也可采用单母线接线,两台站用变压器宜经过切换接一段母线。 3 站用电重要负荷宜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 3.6.4 变电站宜设置固定的检修电源,并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条文说明
3.6.1 原规范第3.3.1条修改条文。站用变压器是供给变电站的操作、照明及其他动力用电的电源,应保证可靠供电。因此,变电站宜装设两台容量按全所计算负荷选择的站用变压器,以保证相互切换和轮换检修。若可由站外引入一个可靠的站用低压电源时,也可只设一台站用变压器。 在只有一条电源进线的35kV变电站中,为在主变压器停电后能够取得站用电源,规定此种情况下,站用变压器应接在断路器的电源侧。 3.6.2 新增条文。明确接地变压器兼作站用变压器使用情况下的设计要求。 3.6.3 新增条文。变电站站用电低压供电系统的基本设计要求。 3.6.4 原规范第3.3.5条修改条文。新增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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