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设备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吊、运过程中应做好防倾覆、防震和防护面受损等安全措施。必要时可将装置性设备和易损元件拆下单独包装运输。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2 设备到场后应做下列检查: 1)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2)开箱检查,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4)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3 设备宜存放在室内或能避雨、雪的干燥场所,并应做好防护措施。 4 保管期间应定期检查,做好防护工作。 5.1.2 安装人员应经过相关安装知识培训。 5.1.3 光伏发电站的施工中间交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伏发电站施工中间交接项目可包含:升压站基础、高低压盘柜基础、逆变器基础、配电间、支架基础、电缆沟道、设备基础二次灌浆等。 2 土建交付安装项目时,应由土建专业填写“中间交接验收签证书”,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交安装专业查验。中间交接验收签证书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格式填写。 3 中间交接项目应通过质量验收,对不符合移交条件的项目,移交单位负责整改合格。 5.1.4 安装工程的隐蔽工程可包括:接地装置、直埋电缆、高低压盘柜母线、变压器吊罩等。隐蔽工程的验收应按照本规范第3.0.5条执行。 条文说明
5.1.1 本条规定了设备在运输和保管中的一些基本要求: 1 在吊、运设备过程中,一定要采取好相应安全措施,防止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精密的仪表和元件必要时可拆下单独包装运输,以免损坏或变形。 2 设备到场后,开箱检查设备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无损伤,附件、备件的供应范围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技术文件齐全,技术文件份数可按各厂家规定或合同协议要求配备。 3 设备保管的要求。对温度、湿度有较严格要求的装置型设备,如微机监控系统、综合保护装置和逆变器等设备,应按规定妥善保管在合适的环境中,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时,再将设备运进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4 设备的保管是安装前的一个重要前期工作,需要有利于以后的施工。应定期对保管设备进行检查,做好防护工作。 5.1.2 光伏发电站中有许多设施,如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施工人员应在安装前进行相关培训,以防技术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 5.1.3 本条对光伏发电站的施工中间交接验收作出规定,其中包含中间交接项目内容以及中间交接验收时的职责和要求。 5.1.4 本条规定了安装施工中隐蔽工程的内容以及隐蔽验收时的职责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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