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 拉丝塔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进场时应经外包装检验和文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贯穿塔架的管道应布置在塔架的管道竖井内并平行敷设,当管外径小于6mm或1/4″时,中心间距应为40mm;当管外径为6mm~12mm或1/4″~1/2″时,中心间距应为60mm。 3 拉丝炉、冷却装置等与管道之间应采用不锈钢金属软管连接。 4 与气控面板、分析仪器、真空泵等设备连接的管道,应消除应力。 5 与设备连接的螺纹接口应采用聚四氟乙烯胶带密封填料。 6 管外径大于1/2″的不锈钢管道弯头应采用成品弯头;管外径小于或等于1/2″的弯头可在现场使用专用弯管器煨制,弯头弯曲半径应大于或等于5倍管外径,揻制弯头的变形率应小于5%。弯管加工困难的地方可用成品弯头,但不得在焊口的位置弯曲。 7 管道连接应采用自动轨道氩弧焊,但每节塔架之间应采用快接接头连接。 8 自动轨道氩弧焊所用氩气纯度不得小于99.99%,管路前端应装流量计显示气体流量,末端应装压力计监测管内压力。 9 塔架各段管道应设置管道标志,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10 管道焊接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的有关规定。 8.6.2 管道安装完毕并进行外观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除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646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试验应采用气压试验,试验气体宜采用高纯氮气或氩气。 2 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保压时间不应少于30min;气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05倍,保压时间不应少于24h。 3 压力试验过程应记录起止温度,温度修正后的压降值不得超过1%。 4 压力试验合格后应采用高纯氮气或氩气进行管路吹扫,管路吹扫合格后应充氮气密封。 5 压力试验合格后,应填写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条文说明
8.6.1 本条对管道安装作了若干具体的规定。 3 拉丝炉、冷却装置等与管道之间采用不锈钢金属软管连接,是为了防止外界振动传递到拉丝塔而影响拉丝质量而采取的防微振措施。 8.6.2 本条着重提出了对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试压的要求。 1 采用高纯氮气或氩气进行管路吹扫,是为了防止铁屑污染阀门和管道,管路吹扫合格后应充氮气是为了防止潮湿气体进入管道,影响光纤的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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