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退火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玻璃带的退火质量,满足切裁与产品质量要求; 2 辊道的传动速度应满足工艺拉引速度的要求; 3 辊道的辊材和辊间距应满足不同玻璃规格和品质要求。 7.4.2 退火系统设计主要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退火窑应采用密封式全钢结构; 2 退火窑应采用电加热; 3 玻璃带在退火窑内的冷却方式宜根据温度区域确定; 4 退火窑传动应采用无级调速,并应设置备用传动站,还可设置应急传动装置; 5 退火窑A区宜设置浮法玻璃在线测厚仪; 6 车间内宜配备专用换辊车。 条文说明
7.4.1、7.4.2 本节是对退火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是根据玻璃的退火理论、热工计算和现有玻璃生产线总结等方面而提出的。由于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品种、规格、等级等方面的不同和差异,对设计的细则不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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