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乳制品厂设计冷加工的物料温度及载冷剂种类宜符合表11.2.1的规定。 表11.2.1 乳制品冷加工的温度要求
11.2.2 乳制品冷却需要的冷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负荷(无相变)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G——被冷却的乳制品质量流量(kg/s); C——乳制品的比热[J/(kg·℃)]; △t——乳制品冷却前后温差(℃)。 2 冷负荷(有相变)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G——被冷却的乳制品质量流量(kg/s); h1——乳制品的初始焓值(kJ/kg); h2——乳制品冷却终了时焓值(kJ/kg)。 11.2.3 当计算制冷设备冷负荷时,应包括设备、管道的冷损失。 11.2.4 乳制品在加工过程中的冷却应采用间接冷却。当采用冰水、盐水作为载冷剂时,冰水温度宜采用2℃,盐水温度宜采用—35℃~0℃。 11.2.5 蒸发器传热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j——冷负荷(W); K——蒸发器的传热系数[W/(m2·℃)]; △t——载冷剂与制冷剂的对数平均温差(℃); qF——蒸发器的单位热负荷(W/m2)。 11.2.6 冰水(或盐水)循环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C——进水(或盐水)的比热[J/(kg·℃)]; t进——进入蒸发器的冰水(或盐水)温度(℃); t出——离开蒸发器的冰水(或盐水)温度(℃)。 11.2.7 冷却冰水、盐水的制冷剂蒸发温度宜比出水温度低5℃。 11.2.8 制冷设备的冷负荷应由冷负荷计算决定。 条文说明
11.2 乳制品收储、加工、储藏中的制冷 11.2.2 乳制品加工过程中耗冷量与物理性质有关。常见乳制品物理性质可见表2。 11.2.5 常用蒸发器的传热系数K和单位热负荷qF可见表3。蒸发器单位热负荷qF=K×△t,表中所列的蒸发器的qF值一般考虑其△t值为5℃左右,如要求的△t值与5℃相差较大时,则采用K×△t值进行计算。 表2 部分乳制品的物理性质
表3 蒸发器的传热系数K和单位热负荷qF
11.2.6 乳制品厂冰水冷负荷变化较大,为减少制冷设备容量及调节冰水负荷的不均匀性,应考虑设置冰水供水及回水水罐,用于蓄冷和调节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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