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 导(防)静电地面应由熟悉相关技术的管理人员管理,监管人员、测试人员应持证上岗。测试仪表应检定合格,并须在有效期内。 A.0.2 导(防)静电地面验收投入使用后,应建立管理制度。对导(防)静电地面设计图纸资料、施工(含隐蔽工程)、验收及检测记录、竣工图纸资料等,均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A.0.3 使用导(防)静电地面的人员必须穿着导(防)静电工作鞋。所穿导(防)静电鞋,应满足人体对地泄漏电阻规定。对于导静电地面,人体对地泄漏电阻不应小于5.0×104Ω,且不应大于1.0×106Ω;对于防静电地面,人体对地泄漏电阻应在5×105Ω~1.0×1010Ω。对于电阻值有具体规定的地面,应满足其具体要求。 A.0.4 地面投入使用后,每年干燥季节(相对湿度小于45%)和潮湿季节(相对湿度大于70%),以及在停产时间超过半年的复产前,均应对地面进行极对地电阻值检测,导静电地面检测结果应大于5.0×104Ω、小于1.0×106Ω;防静电地面检测结果应在设计要求的范围之内,并做好测量记录。当地面电阻值超过规定要求时,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有效整改措施,并应在符合规定要求后投入使用。 A.0.5 接地网与接地干线的连接处应定期检查,若发现有松动、脱焊、虚焊、锈蚀等损伤,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进行极对地电阻值测量,并应在符合规定要求后投入使用。 A.0.6 发现地面起鼓、剥落、开裂、破损等情况应及时修复,修复后应检测合格后再继续使用。 A.0.7 地面应保持清洁,严禁油漆、机油等油类或绝缘物质污染地面(耐油地面也应尽快清除油污),清除污渍应采用中性洗涤剂。生产区域地面划分线应采用导静电漆,如用绝缘漆,应网格漏涂。 A.0.8 采用导(防)静电地面的场所,需改变原设计用途并继续作为导(防)静电地面使用时,应按新的用途重新核查地面的极对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 A.0.9 导(防)静电水磨石地面必须在验收合格后,再采用导(防)静电液体地板蜡罩面。 A.0.10 日常使用中,对导(防)静电地面进行打蜡保养时,应使用导(防)静电蜡。 A.0.11 采用导(防)静电地面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防静电工作区采取综合防护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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