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1 可燃性气体、蒸气和空气混合物质最小点火能及能量分级可按表B.0.1确定。 表B.0.1 可燃性气体、蒸气和空气混合物质最小点火能及能量分级
续表B.0.1
续表B.0.1
注:1 此表摘编自现行国家标准《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 2 ※表示由开放式测定的闪点,其他是用密闭式测定的闪点。 B.0.2 可燃性悬浮粉尘物质最小点火能及能量分级可按表B.0.2确定。 表B.0.2 可燃性悬浮粉尘物质最小点火能及能量分级
续表B.0.2
注:此表摘自现行国家标准《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 B.0.3 特种危险品最小点火能及能量分级可按表B.0.3确定。 表B.0.3 特种危险品最小点火能及能量分级
注:此表摘编自现行行业标准《黑火药生产防静电安全规程》WJ 1695和《火工品药剂生产防静电安全规程》WJ 2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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