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gas gath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system in gas field GB 50349-2015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8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田集输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气田集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49-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7.1、4.7.2、4.7.12、9.1.6、10.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的气田集输工程设计经验,吸收近年来全国各气田集输工程技术研究成果和生产管理经验,参考国内、国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是由《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拆分为《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和《气田集输设计规范》而制订的,本规范只针对气田集输的内容进行编制。 本规范共分11章和1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集气工艺、处理工艺、气田水转输与处理、集输管道、防腐与绝热、仪表与自动控制、站场总图、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升华路6号CPE大厦,邮政编码:61004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参编单位: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汤晓勇 边云燕 余洋 马艳琳 肖秋涛 何蓉云 毛敏 罗张东 李天雷 刘海禄 黄永忠 杨成贵 唐林 雷莹 薛文奇 杨成刚 陈雨晖 李延春 刘文伟 刘子兵 李桂杰 李爽 高海明 吴知谦 主要审查人:章申远 张效羽 杨莉娜 邹应勇 范永昭 李静 陈雪松 葛劲风 石少敏 于林 李延金 赵莉 许治寿 王小林 条文说明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GB 50349-2015,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12月3日以第988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的基础上制订而成的,原《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被拆分为《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和《气田集输设计规范》。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田集输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 为便于设计、施工、验收和监督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气田集输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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