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气田集输管道外腐蚀控制设计应综合分析环境、安全和经济因素,采取外防腐层、阴极保护或联合防护措施。 8.2.2 外腐蚀控制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 21447、《埋地钢质管道外壁有机防腐层技术规范》SY/T 0061、《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SH/T 3022和《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范》HG/T 20679的有关规定。 8.2.3 不保温集气干线应采用阴极保护,不保温采气管线和其他管线宜采用阴极保护。有保温层的管道可实施阴极保护,对实施阴极保护的保温管道,应减少对保温层完整性的破坏。 8.2.4 气田集输管道的阴极保护宜采用强制电流法。当管径小、长度短、电流需要量小、所处介质的电阻率低或不能采用强制电流法时,可采用牺牲阳极法。 8.2.5 气田集输管道的阴极保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 21448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送介质温度大于60℃的管道,保护电位应为—0.95V(铜/饱和硫酸铜参比电极)或更负; 2 输送含导电介质的管道,绝缘接头(法兰)应安装在不易积液的位置; 3 同一个阴极保护站保护的多条管道,每条管道的保护电位和保护电流宜独立可调。 8.2.6 电干扰区域内的管道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 50698、《埋地钢质管道直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 50991的有关规定。 8.2.7 气田集输管道的阴极保护系统应具有完整的阴极保护参数检测装置。 条文说明
8.2.5 2 对于输送湿气的集输管道,在地势低的位置,管道中会有积液存在,如果绝缘装置安装在积液的位置,绝缘装置会因积液导电而失去绝缘效果,不仅影响阴极保护,还会产生接头腐蚀。 3 气田集输的管道分布密集,特别是进入集气站的管道通常较多。以前通常的做法是采用电缆直接将多条管道连接在一起,用一个阴极保护系统进行保护。由于各条管道的管径、长度、敷设环境等都可能不同,它们的保护电位和电流就不一样,直接用电缆跨接时,各条管道的电位和电流就无法进行单独调节,势必造成欠保护或过保护的情况出现。可采用多路输出的电源设备(每条管道设立一个通电点),或在跨接电缆上安装可变电阻来实现各条管道的保护电位和保护电流的独立可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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