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C.0.1记录。 表C.0.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注: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经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由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及总体质量水平作出评价。 C.0.2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C.0.2记录。 表C.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C.0.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按表C.0.3记录。 表C.0.3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编号:
注:1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施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 2 主体结构的验收应由施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 C.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C.0.4-1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表C.0.4-2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应按表C.0.4-3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应按表C.0.4-4记录。 表C.0.4-1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注:单位工程验收时,验收签字人员应由相应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 表C.0.4-2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表C.0.4-3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表C.0.4-4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注:1 对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2 观感质量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应作为本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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