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光缆结构宜使用松套层绞式、中心管式,也可使用骨架式或其他更为优良的方式。同一条光缆内宜采用同一类型的光纤,不宜混纤。 4.2.2 光缆线路宜采用无金属线对的光缆。根据工程需要,在雷害或强电危害严重地段可选用非金属构件的光缆,在蚁害、鼠害严重地段可选用防蚁、防鼠光缆。 4.2.3 光缆护层结构应根据敷设地段环境、敷设方式和保护措施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埋光缆宜选用聚乙烯塑料内护层加防潮铠装层加聚乙烯塑料外护层,或防潮层加聚乙烯塑料内护层加铠装层加聚乙烯塑料外护层等结构。 2 采用管道或硅芯管保护的光缆宜选用防潮层加聚乙烯塑料外护层,或微管加微缆等结构。 3 架空光缆宜选用防潮层加聚乙烯塑料外护层结构。 4 水底光缆宜选用防潮层加聚乙烯塑料内护层加钢丝铠装层加聚乙烯塑料外护层结构。 5 局内、室内光缆宜选用非延燃材料外护层结构。 6 防蚁光缆宜选用直埋光缆结构加防蚁外护层。 7 防鼠光缆宜选用直埋光缆结构加防鼠外护层。 8 电力塔架上的架空光缆宜选用OPGW或ADSS等结构。 4.2.4 光缆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光缆在承受短期允许拉伸力时,光纤附加衰减应小于0.2dB,拉伸力解除后光缆残余应变小于0.08%,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光缆在承受长期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时,光纤应无明显的附加衰减。 表4.2.4 光缆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的机械性能表
注:G为每公里光缆重量。 条文说明
4.2.2 目前技术水平下,松套填充层绞结构的光缆各项性能指标比较适合长途干线使用。干线光缆应选用无金属线对的光缆,此外接入网中也可使用含有金属线对的光缆。 4.2.3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层绞式通信用室外光缆》YD/T 901的有关规定,对适用于强电磁危害区域的非金属加强构件光缆,不适宜作直埋使用;不可避免时,应考虑保护措施(如塑料管保护等)。 根据长期以来的工程经验,GYTA53、GYTA33、GYTS33、GYTY53等结构较为适宜直埋光缆;GYTA、GYTS、GYTY53、GYFTY、GYA、GYS、GYY53等结构较为适宜采用管道或硅芯管保护的光缆;GYTA、GYTS、GYTY53、GYFTY、GYA、GYS、GYY53、ADSS、OPGW等结构较为适宜架空光缆;GYTA33、GYTA333、GYTS333、GYTS43等结构较为适宜水底光缆。 4.2.4 阻燃光缆、防蚁光缆均为主要型式的派生型式,故不再单独列出。 管道和非自承架空光缆的短期允许拉伸力,在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光缆》GB/T 13993中规定为FST不小于1500N和1.0G,其中G为每公里光缆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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