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 交接区作为用户电缆线路网的基础,其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自然地理条件,结合用户密度与最佳容量、原有线路设备的合理利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将就近的用户划分在一个交接区内。交接区最佳容量可按表7.5.1的规定执行。 表7.5.1 交接区的最佳容量参考表
注:1 L为由通信局站至所设计区域的距离(m)。 2 N为交接区最佳容量即最佳收容用户数(户)。 3 σ为用户密度(户/公顷)。 2 交接区的边界应以河流、湖泊、铁道、干线公路、城区主要街道、公园、高压走廊及其他妨碍线路穿行的大型障碍物为界,交接区的地理界线力求整齐。 3 城市统建住宅小区的交接区,应结合区间道路、绿地、小区边界划分,视用户密度可一个小区划一个交接区,亦可几个小区合成一个交接区,或一个小区划为多个交接区。 4 城市内已建成区的交接区,应根据用户的发展结合原有配线区和配线电缆的分布和路由走向划分。 5 对于已建成的街区,交接区应以满足远期需要划分;对于未建成的街区或待发展地区的交接区的划分应远近期结合。 7.5.2 交接区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接区的容量应按最终进入交接箱(间)的主干电缆所服务的范围确定。一般主干电缆应分为400、600、800、1000、1200等对数。 2 根据业务预测,引入主干电缆在100对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单独设立交接区。 3 交接区容量的确定应保持交接区的相对稳定,因地制宜,不得拼凑用户数。 7.5.3 交接箱的容量应结合中、远期进入交接箱的电缆总对数,按交接箱常用容量系列选定。 7.5.4 在新建小区或用户密度大的高层建筑和建筑群,应设置交接间。交接间的容量可根据交接区终期所需要的电缆总对数,结合房屋、管道等条件确定。 7.5.5 交接设备的安装方式应根据线路状况和环境条件选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备下列条件时可设落地式交接箱: 1)进入交接箱主干电缆在600对,交接箱容量在1200对以上; 2)地理条件安全平整、环境相对稳定; 3)有建手孔和交接箱基座的条件并能与管道人孔沟通; 4)接入交接箱的主干电缆和配线电缆为管道式或埋式。 2 具备下列条件时可设架空式交接箱: 1)接入交接箱的配线电缆为架空方式; 2)郊区、工矿区等建筑物稀少的地区; 3)不具备安装落地式交接箱的条件。 3 交接设备也可安装在建筑物内。 7.5.6 室外落地式交接箱应采用混凝土底座,底座与人(手)孔间应采用管道连通,不得采用通道连通。底座与管道、箱体间应有密封防潮措施。 7.5.7 600对及600对以上的交接箱,架空安装时应安装在H杆上或建筑物的外墙上。 7.5.8 交接箱(间)应设置地线,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7.5.9 交接箱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接箱的最佳位置宜设在交接区内线路网中心略偏交换局的一侧。 2 应符合城市规划,不得设在妨碍交通、影响市容观瞻的地方。 3 应设置在靠近人(手)孔便于出入线的地方,或利旧电缆的汇集点上。 4 应设置在无自然灾害,安全、通风、隐蔽、便于施工维护、不易受到损伤的地方。 5 下列场所不得设置交接箱: 1)高压走廊和电磁干扰严重的地方; 2)高温、腐蚀、易燃易爆工厂仓库、易于淹没的洼地附近及其他严重影响交接箱安全的地方。 7.5.10 交接箱设置在用户院内或建筑物内时应得到业主的批准。 7.5.11 落地式交接箱直接上列的电缆应加做气塞。架空交接箱直接上列的电缆中,凡采用充气维护方式的应做气塞。 7.5.12 交接箱内的主干电缆与配线电缆应优先使用相同的线序,配线电缆的编号应按交接箱的列号,配线方向应统一编排。 7.5.13 交接箱编号应与出局主干电缆编号相对应,或与本地线路资源管理系统统一。 条文说明
7.5.3 进入交接箱内的主干电缆、配线电缆的用户预测阶段和满足年限,均应以电缆开始运营时作为计算起点,近期为5年,中期为10年,远期为15年~20年。 7.5.6 随着交接配线的推广使用,城市中落地式交接箱数量增加,若不处理好落地式交接箱防潮问题,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有的地方交接箱底座与人(手)孔间建成通道式,交接箱与人(手)孔无法隔开,大量潮气进入交接箱内,造成芯线绝缘不良,影响通信质量。因此规范中规定底座与人(手)孔间用管道连通,不得砌成通道式。工程中应要求凡未占用的管孔及底座,箱底的所有缝隙均应封堵,使潮气不得进入交接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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