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动力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优化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污染、提高系统能效,做到技术先进、保护环境、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11.1.2 动力站房总体布置及设备选择应与工程整体协调一致,并应满足总体规划及发展要求。 11.1.3 动力站房应设置必要的计量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1.1.2 航空工业工程种类较多,涵盖机械、电子、材料、物流、航空试验等方面,对动力需求面很广,要求各有差别。为统一航空工业工程的动力设计标准,本节确定动力设计的基本原则。 11.1.3 航空工业工程中的锅炉房、换热站、供气站、制冷站、油库等动力站房是较大的用能点,为便于节能考评,必须配置必要的计量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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