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1 信号报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艺系统运行参数偏离正常范围; 2 主要工艺设备故障; 3 保护装置动作; 4 控制电源或控制气源故障。 12.4.2 信号报警应具有自动闪光、重复音响、人工确认和复归等功能。 12.4.3 水煤浆应用工程信号报警还应符合工程所属行业的现行标准。 条文说明
12.4.2 使用计算机系统时,信号报警各功能由计算机系统实现。使用常规仪表盘时,信号报警各功能由常规仪表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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