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 生产主跨应配置铝箔轧机本体。轧机的辅助设施宜布置在辅跨,轧制油的主油箱、设备润滑油箱可放在地下或地上。 10.4.2 铝箔厂房的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铝箔车间应采取防尘、防虫措施。在坯料进入车间和成品出库处,宜设清尘吹扫和驱虫装置。 2 铝箔车间宜采用多跨全封闭厂房和密闭机械送排风系统,车间内宜保持微正压。 10.4.3 铝箔轧机灭火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灭火区域应包括下列区域: 1)铝箔轧机机架区,包括辊缝区和烟气排放系统; 2)地上、地下轧制油装置布置区,相应的液压和润滑装置布置区; 3)轧制油循环系统和过滤装置布置区。
2 铝箔轧机灭火形式应包括自动和手动二氧化碳灭火。 条文说明
10.4.1 铝箔轧机的本体与辅助设备分别配置在相邻两跨有利于生产和维护。 10.4.2 铝箔对针孔缺陷有严格限制,对卫生也有较高的要求,因此,铝箔厂房应有严格的通风、防尘、防虫措施,厂房的进出口也要进行封闭处理。 10.4.3 铝箔轧机采用以矿物油为基的轧制油,出于安全性考虑,对可能发生火灾的辊缝区、轧机主机座区域、主地沟、开卷和卷取地沟、轧制油地下室、稀油润滑和液压地下室、轧制油过滤间、轧机排烟管道内部等区域与部位等,要采取灭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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