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1 各工艺系统检测的设计,应满足地热电站安全、经济运行的要求,并能准确地测量、显示。 14.3.2 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艺系统的运行工况和设备的运行状态; 2 辅机的运行状态; 3 成分分析检测; 4 电动、液动阀门的启闭状态和调节阀门的开度; 5 仪表和控制用电源的供给状态和运行参数。 14.3.3 检测仪表应有防腐和防垢的措施。 14.3.4 主厂房如有可燃、有害气体,应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14.3.5 地热生产井应设有出口流量、压力和温度等测量仪表。 14.3.6 汽轮机入口的蒸汽管道上设置的流量测量装置,应满足汽/水两相流测量的要求。 条文说明
14.3.5 地热田的动态监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 11615的规定执行。本规范中的地热生产井监视与控制系统仅考虑地热生产井出口蒸汽流量、压力和温度等常规参数的监视和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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